按照《教师资格条例》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,通过网上报名、现场确认等程序,以下人员(附件1)拟通过认定,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2日—12月18日。
温馨提示:
1.请认定合格的申请人仔细核对自己的信息(姓名、性别、资格种类、任教学科等),如发现有误请在公示期间内及时与我们联系(电话:0551-63886197),以确保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准确。
2.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,邮寄时间集中安排在12月底完成,邮寄内容含教师资格证书一份、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》一份(此表请申请人务必存入个人档案)。
附件:
2023年下半年合肥经开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拟通过人员名单.xlsx
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
2023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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